生为“还”
昨晚半夜突然醒来,再也无法入睡。打开手机电筒,随手拿起一本书来翻翻,一篇文章——这辈子够还吗?引起了我的兴致。
台湾蒋勋先生有一段话,说得很有味:“我一直很感动《红楼梦》开始的神话。宝玉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底下,女娲补天剩下一块没用的石头,它后来修成了人身,走在灵河岸边,看到一株草快死了,它就用水浇灌它。它后来到人间去经历繁华,这株草很难过,受人雨露之恩,便想着要还报。它就说:‘好,它到人间去,那我就幻化成女体,把我一生的眼泪还它吧。’我觉得这个‘还’是东方哲学里非常动人的东西。我跟很多西方朋友讲‘还’这个概念,他们不太容易懂。我觉得‘还’是东方的,他必须相信因果,他才能够‘还’。这个因果是非逻辑的,也不是理性的。我觉得‘还’非常宽容,‘还’是到最后心甘情愿为他爱的那个人做一些事情。苏东坡最后‘一樽还酹江月’也是讲‘还’。好像身体到人世来一遭,最后有一个‘还’。可能是对某个人,可能是对江山,也可能是空间和时间。这是中国文化里非常动人的一个概念,它不是正统教条的思维,这个‘还’是在非常具体的生活里完成的。”蒋勋先生是台湾知名画家、诗人和作家,这番话道人所未道。
还,被拈出来这么一说,大有意味,叫人恍然。我常常思考人生的意义,寻找人生的目标,那么,这一个还,算不算人生的一种意义呢?是不是人生的一个目标呢?蒋先生说必须信因果,才能够还。我倒觉得,这个还比因果更亲切,更叫人欢喜。因果是金钢怒目,严厉,冷酷,叫人战战兢兢;还则是菩萨低眉,祥和,温暖,让你心甘情愿。而且,还仅仅是还出去,他也还回来,我们一生的付出和回报,都在这个还里面。张季鸾先生曾说过:“我的人生观很迂浅的。简言之,可称为报恩主义,报亲恩,报国恩,报一切恩!”报恩亦是还,但我觉得仍不及还来得自然,亮堂,盖天盖地。细想想,我们这一生大概都是要用来还的,还父母,还妻儿,还人世,还造化。蒋先生还说:“我觉得这个字好美。”他是忍不住的赞叹啊,这一个还配得上一切赞叹的。要我说,还不仅美,还更是福,能把一生的眼泪还给一人知己的宝玉,你去问问黛玉,在她这是不是福?人就一辈子,不来第二回,要还就在今生,不要错过了啊,就不知道我们拼了这一生够不够还呢。
如果没有前世那五百次的回眸,哪里有今生的擦肩而过;如果前世我们互不相欠,哪里有今生的彼此纠缠。在我们中国常听有情侣打趣说“你这个小冤家”,常听有人说“是我上辈子欠你的”。“冤家”也好,“欠你的”也好,都是中国文化里的一种还,不知是你欠了我,还是我欠了你,注定了就是你我还来还去。这就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文化,一种情,生为“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