骑虎南下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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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前的黄昏,我牵着茉的手,走在回村的马路上。原本我们可以搭上最后一趟车的,茉说,她想像当年一样,步行回去。十五里山路,两个小时的路程,我们说着笑着,天越来越黑。我问茉怕不怕,她说不怕,我知道是骗人的。我紧紧搂着茉的腰,她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,我们走得很慢。明天她就要回广州了,我希望能把这条路拉长,把夜也拉长。
茉整个身体像一团火,很快便蔓延到我身上。我说,茉,好热。我说,茉,我们找地方坐会儿吧?茉点了点头。我们走到山坡上的一片草地里,天上无数的星星在眨着眼睛,远处的村庄闪烁着阑珊的灯火,还有一些野兽的嘶叫声。茉说她怕。她将我抱紧。她半张着嘴唇,在黑暗中望着我。我听见她急促的呼吸声,还有她嘴里呼出来的滚热的气息。我将我的嘴迎了上去。
那个夜里,我手忙脚乱地解开茉的衣衫。像在森林中迷途的猎人,摸索着前进。茉抓着我的手臂,将指甲掐进肉里。她痛苦地叫喊着,疼。
黑夜里传来父母的呼喊,远处有三五个手电筒四处晃动着。我们慌乱地穿上衣服,向晃动的灯光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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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里正在放一部战争片,茉不喜欢看,我也不喜欢看。我们不过是想用那些枪炮声来掩盖痛快的呻吟。床上,地上,沙发上,我们一次次转移着阵地,一次又一次地冲锋。当电视里响起冲锋的号角时,我越来越快,最终弹尽粮绝,躺倒在床上。茉伏在我身上,用手抚弄着我的头发、脸、胸膛。
“我知道,总归会等到这一天的。哪怕仅一天,我也满足了。
“你给我的信,我都收藏着,寂寞的时候,我就拿出来读,一封一封,一个字一个字地读。我要把那些字刻在记忆里。
“假如哪一天,我做错了事,希望你能原谅我。”
我说你能做什么错事,就算有,我也不会怪你的。因为我爱你,茉。
茉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惨然一笑,然后闭上眼睛。没过多久,便睡着了。
窗外又开始飘起雨,淅淅沥沥地砸在窗户上,叮咚作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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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四年,我一直给茉写着信。有时泥牛入海,有时她回片言只字。她对我们的未来,毫无信心。在她的信件里,我的身份是名牌大学生,而她,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打工妹。她每次回信都劝我死心,在大学里找个女朋友,追逐自己的幸福。而我,试图用信件来消除她的顾虑。我的信件便越来越频繁。而茉,从不提及她的生活,我对她的想象还停留在回忆里。
茉曾经给过我手机号码。但我从未打过。我一直认为,说出的话,更多的是言不由衷,话一离嘴,就有可能被风吹散,无迹可寻;而用笔写出的字,更多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,它烙在纸张上,可以一直封存。对于茉,只有将诺言写在纸上,才能作为爱的证明,才能时刻警醒她,在繁华的南方都市不要迷失了自己。
后来茉告诉我她的QQ,偶尔闲扯几句,大多时候,我还是喜欢用最传统的信件来传情达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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茉陪我两天,也没玩什么,广州天气炎热,我们成天呆在家里,吹空调,看电视,看书,然后做爱,吃饭也是叫外卖。我觉得不能一直这么呆下去,便提出要去找工作。茉说她开车带我去找。没想到很顺利便找了份很不错的工作,下周一就开始上班。原本打算晚上庆祝一番的,但茉说下午她母亲从香港过来看她。每到周末,她母亲都会来广州住两天,还会去精神病院去看望她父亲。我住在她家不方便。
茉带我去酒店开了间房。并主动要求与我做爱。后来,茉哭了。我问她怎么了,她说两天见不到我,所以有些伤感。我将她眼角的泪水吻干,然后送她上车。
我呆在酒店看电视。夜深的时候,开始疯狂地想念茉,我决定第二天去茉家附近,偷偷看看她,顺便看看她母亲。
第二天一大早,我便埋伏在茉家附近。一直到中午,茉才出门,跟她一起的还有一个中年男人。更让我气愤的是,男人秃顶,个头比曾志伟高不了多少。茉挽着男人的手臂,一起上了男人的车。
怎么跟一个男人?我心乱如麻,难道茉骗我?
当男人开车往小区外驶去时,我突然挡在车前面。一阵刺耳的声音,男人紧急刹车,如果动作迟钝一点,就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男人将头伸出窗外,用一副港腔骂我。我冲过去,一拳打在男人脸上,男人满嘴鲜血,开始报警。小区里的保安也来了,将我制服,等警察来了移交给警察。
茉还呆在车里。她在车内能看到我,但我看不到她。没过多久,男人开车准备离开,经过保安室时,他摇开窗户,告诉保安说把我放掉,他不予追究。
从打开的车窗里,我看到茉了,她泪眼婆娑地望着我。接着,车开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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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三的时候,茉回老家一次。我是听母亲说的。茉那次是回去接她父亲南下治病。茉的父亲自从妻子和女儿相继南下后,便整日酗酒,茉寄回去的钱不够他挥霍,四十多岁,便得了痴呆症。
母亲说,茉就像她母亲一样,去了城市,整个人就变了样,漂亮,陌生,高傲,冷漠。母亲提起茉,便不住地叹气。我知道母亲也是喜欢茉的。茉小时候,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。
从那以后,我在学校里整日心神不宁。茉也很少给我回信,不过,她每换一个地方,总会给我寄来地址。这令我稍感安慰。
大学一毕业,我给茉留了言,便马不停蹄地南下广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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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没再找过茉,茉也没来找过我。谎言揭穿后,我们已无法彼此面对。
八月,莫拉克台风洗劫了台湾部分地区,新闻里说伤亡惨重。台风对广州影响不大,下了几场不大不小的雨,给炎热的广州吹了几阵冷风。公司动员员工向台湾受灾地区捐款,在募捐活动上,我见着那个香港男人。原来,他也是公司的股东之一。平常他很少在公司露面,我端着酒杯朝他走去时,他有些惊恐。
我问他是不是因为茉的关系,才招用我的?
他摇了摇头,表示不知情。
不管是不是,我没有理由还呆在这家公司了。第二天,便递交了辞职书。第三天结工资时,总经理递给我一封信。这是茉写给我最长的一封信。
刀刀:
我欺骗了你,抱歉。但你相信我,我爱你。我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点点滴滴,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光。对我来说,那些时光已经足够奢侈。我不再强求更多。
一转眼,来南方八九年了。冷暖自知。我到现在还没找着我妈,也许永远找不着了。而我爸爸的病,得花很多钱去治,一个打工妹,我实在不知道如何挣那多的钱。上个月,我爸爸自杀了。他可能知道我的事,我知道他怕再继续拖累我。
还有一个消息,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,思之再三,还是觉得应该告诉你,你有这个知情权。我怀孕了,是你的骨肉。
我不知道你能不能原谅我。我会好好抚养孩子。香港男人给我的车子房子,我都卖掉了,这笔钱,省着点,够我花半辈子的了。
广州是一座伤城。我再也不会回来。
祝你幸福。再见。
茉
看完信。我也离开了广州,人海茫茫,我想,总会有一天,我能找着茉。